
為進一步加強東安縣委辦公室文秘干部隊伍建設,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參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6〕14號)等文件規定,中共東安縣委辦公室擬在全市范圍內選調具有公務員身份文秘工作人員6名。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堅持考試考察相結合,擇優選調。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
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行政編制文秘人員6名。其中面向東安縣內選調4名,東安縣外(永州市內)選調2名。
二、選調范圍
實施公務員法單位的在編在崗人員。
三、報考資格和條件
1. 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感強,有吃苦奉獻精神;
2. 有較強的理論功底及文字綜合組織能力;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 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5. 具有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除試用期不定等次外);
6. 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理論基礎和文字功底好。
7.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考試: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或按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期限或對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的;法律、法規及有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方式
按照發布公告后,先自行調研,重點圍繞“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三大攻堅戰,自主進行調查研究,聯系實際,建言獻策。提交理論或調研文章后(調研材料只供參考,不計成績),再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調入等程序進行。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在東安縣人民政府網、東安黨建微信公眾號等有關網站、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26日——8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東安縣行政中心7樓北707室(聯系電話:0746-4230999)。
3.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填寫《中共東安縣委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簽署推薦意見并蓋章,連同有關資料到東安縣委辦公室現場報名。
4.報名所需材料:
(1) 《中共東安縣委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單位書面推薦意見(主要是德能勤績廉及主要專長的現實表現);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5)調研材料或公開發表材料1份;
(6)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嚴格追責。
(三)資格審查
由中共東安縣委辦公室嚴格按照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四)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根據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1.筆試。報名人數與公開選調職位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內容為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大攻堅、鄉村振興戰略等業務知識及文字綜合知識,滿分100分。考生參加筆試時須執本人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進入面試,如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按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能替補一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須進行尿樣毒品檢測),若綜合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入圍。體檢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不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主要對入圍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況等事項進行綜合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不再遞補。
(七)公示
擬選調人員在東安縣人民政府網和東安黨建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調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東安縣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點擊下載報名登記表 upload/news/201908/20190812061436721931.doc
中共東安縣委辦公室
2019年8月12日
責編: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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